| 今起民用天然气调整为1.98元 每方涨两毛三 |
| 2010-10-21 |
陕西省将从今日起调整全省天然气销售价格,西安、宝鸡、咸阳、渭南、铜川、杨凌等市区及多数县区的居民类天然气销售价格为1.98元/立方米,涨了0.23元。非居民类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.30元/立方米,涨了0.35元。
三因素促天然气涨价
省物价局称,“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、陕西天然气供需矛盾突出和促进燃气行业良性发展”是此次天然气调整的三大因素。
因素一:
上游天然气价格上调
上游天然气价格的上调,直接推动了城市燃气企业经营成本上升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,我省城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相应调整。
为有利于天然气资源的开发与合理利用,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其他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,经国务院同意,国家发改委于6月1日起已将各类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.23元。
其中非居民类出厂基准价格允许上浮不超过10%。
因素二:低价天然气价格
不利于抑制不合理需求
我省天然气供需矛盾十分突出,据预测今年我省天然气冬季供应缺口约2亿立方米,日最大缺口达200万立方米。较低的天然气价格既不利于抑制不合理需求,也不利于生产发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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